引导冬虫夏草产业良性可持续发展
自古以来,冬虫夏草作为一种名贵中药材,其药用价值在众多中藏医学典籍中均有记载。公元710年的《月王药诊》(亦称《医法月王论》)首次记载了冬虫夏草功效,在最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也明确记载了冬虫夏草的功效为“补肾益气,止血化痰。用于肾虚精亏,阳痿遗精,腰膝酸痛,久咳虚喘,劳嗽咳血”。
中国科学院院士、真菌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员魏江春直言,世界上至少有400多种虫草,但只有一种叫做冬虫夏草。冬虫夏草主要生长在青藏高原高寒地带,目前还不能人工培植,属于非常珍稀的天然中药材。现在市场上有的商家用其他虫草代替冬虫夏草,把虫草和冬虫夏草混为一谈,是想靠冬虫夏草的名气赚钱。中国科学院微生物所研究员姚一建也持类似的观点,他告诉记者,现在市场上有些所谓冬虫夏草产品,比如虫草菌丝体、蝙蝠蛾拟青霉、虫草头孢菌等其实与冬虫夏草完全属于不同的菌种,不含有任何冬虫夏草的DNA,有的可以吃,但没有冬虫夏草的功效,有的食用后可能会对人体造成毒害。
据了解,西藏和青海是全球冬虫夏草最重要的两个产区,冬虫夏草已成为当地支柱型的特色产业。西藏自治区冬虫夏草协会秘书长卓玛央宗表示,冬虫夏草的功效是中医和藏医等传统医学经过上千年的循证研究不断证实的,已经被广大消费者认识和验证。由于产量稀缺,市场需求大,这几年冬虫夏草价格呈上涨趋势,但每年都出现供不应求的市场局面。同时随着近几年“定时采挖、即挖即填”等一系列政策的实施,加强了生态保护,虫草产量不但没有因为资源破坏而下降,2017年产量还达到历史最高值。
针对网上近年来关于冬虫夏草功效的讨论,西藏自治区冬虫夏草协会副会长陈可伟介绍,2012年原国家食药监总局下发《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方案》,并设立了五家试点企业,2016年原国家食药监局出于行业管理等原因考虑取消了试点,时任国家食药监局局长毕井泉解释得很清楚,冬虫夏草属中药材,不是药食两用的物质,因此不纳入为保健品原料。也就是说,尽管相关部门暂停了冬虫夏草作为保健品试点(以后是否重新启动还不得而知),但这并不影响其作为中药材的属性,也不能否定其独特的药用价值。但此举被一些人误认为冬虫夏草没有保健功能。“不是保健品原料,不等于没有保健功能”,陈可伟说,“自古以来医学实践证明,冬虫夏草作为名贵中藏药材,不但有保健功能,对诸多疾病还有很好的治疗功能。国家药典对其功效有明确记载,否定冬虫夏草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否定祖国传统医学。”
西南民族大学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土登彭措对网上不负责任的言论表示不满,他认为,2016年原国家食药监局停止冬虫夏草用于保健品试点,主要是针对当时市场上出现所谓冬虫夏草纯片剂和粉剂生产审批乱象的禁止,网上有的人假借国家权威之名来编造谎言,有意打击藏族地区农牧民赖以生存而不多的经济来源,破坏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实属可恶!土登彭措表示,冬虫夏草是藏药,这是谁也否定不了的。藏医从十五世纪的文献资料中就在临床上证明了冬虫夏草在藏医药中的特殊功效,认为虫草不仅有独特的药物疗效而且还具有补虚、壮阳的作用,是藏药中的宝中之宝。至于有人从西药角度对其药效有所质疑也是不奇怪的,因为现代科学至今尚未完全弄清冬虫夏草的有效成分。
纵观冬虫夏草行业的乱象,一方面是假冒产品不断,不管是什么菌什么霉,不管能不能和冬虫夏草扯上关系,只要傍上“虫草”这两个字,马上就身价倍增;一方面是诋毁不断,贬低了冬虫夏草的功效,相当于无形中提升了所谓替代品的价值。如何能够让冬虫夏草市场回归理性,促进行业良性可持续发展?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认为,相关市场乱象产生的原因主要是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同时有些人刻意隐瞒、歪曲甚至捏造相关信息误导消费,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大市场监管和引导,市场才得以规范,消费者权益才能得到保障。
魏春江指出,以目前的科技水平完全可以区分冬虫夏草和其他虫草或菌类,监管部门应当加强政策引导和执法力度。卓玛央宗针对行业现状提出了对策建议,一是加强科研机构与协会、企业的合作,开展冬虫夏草应用研究项目,二是推动建立政府、企业、行业组织和媒体等多方面的合作联动机制,推进冬虫夏草行业的规范化管理。陈可伟也表示,西藏自治区冬虫夏草协会和区内行业龙头企业将在相关政府部门的部署和指导下,加强市场引导力度,同时联合社会各界力量,切实开展各项工作,共同引导冬虫夏草产也良性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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