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林县公安局虫草采挖期社会管理工作综述:雪山上最动人的一抹蓝
四月的高原,依然白雪皑皑,寒风凛冽。这个季节,有这样一群人,为了群众的安宁,跋山涉水,奔走在米林的雪山草地上,用脚步丈量这里的每一寸土地,成为雪山上那最动人的一抹蓝。他们,就是米林县公安局的民警们。
图为米林县民警走访群众,听取群众意见。 记者 麦正伟 潘璐 摄
近两年来,为了给辖区广大农牧民群众采挖虫草致富增收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米林县公安局始终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坚持“警务跟着民意走、警力跟着警情走”的工作思路,“战严寒、抗烈日、爬雪山、住帐篷”,坚持深入一线、深入基层,为群众增收保驾护航,用实际行动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用辛劳和汗水守护着全县人民的安宁。连续两年来,在虫草采集季节,米林县未发生一起涉草事件,受到了广大农牧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强化组织部署
米林县地处林区,虫草资源丰富,主要分布在米林县卧龙、里龙、扎绕、南伊四个乡镇,虫草采挖区面积达51.5万亩,162个大小沟,线长且分散,每年的虫草采挖时节,均有6000多名农牧民群众蜂拥上山采集,车流、人流量猛增,各类隐患突出,给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了极大挑战。为坚决完成好虫草采集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农牧民群众增收,维护社会局势和谐稳定,米林县公安局党委年年未雨绸缪、提前行动,结合县政府虫草管理规定,制订详尽的工作方案和工作预案,组织召开会议,专题部署虫草采挖期间的各项社会稳定工作,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治安突出问题、交通管理薄弱环节大排查,把广大民警的思想切实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用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
长期以来,米林县公安局党委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不动摇,坚持源控群管的措施力度不减弱,坚持责任追究制度不含糊,积极探索民管自理的长效机制不放松,逐步将虫草采集管理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群众的积极性,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群众的利益。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实行县级领导挂乡指导,公安局领导挂点管理,下沉一线、驻点值守,强化督导检查,乡镇派出所民警包村、包户机制,党员帐篷插党旗,群众帐篷插国旗,发挥党员、“双联户”户长带头作用,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全县上下建立起“县包乡、乡包村、村包户、家管家”的层层责任制,切实做到“管好自己的人,尽好自己的责”,坚决做到不出事、不闹事,引导群众遵纪守法、感恩报恩,全面确保了全县虫草采挖季节的绝对稳定。同时,采取“卡点卡、路面巡、上山清”的工作方式,组织民警深入到海拔4500米的采挖区,按照“哪里有群众的足迹,警务就延伸到哪里”的原则,将管理运用于服务之中,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因小矛盾引发大事端,确保群众利益的最大化。领导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进一步鼓舞了民警士气,形成了强大的执行力和战斗力。
图为巡查巡访过程中,米林县民警提醒群众注意安全。 记者 麦正伟 潘璐 摄
强化措施落实
米林县公安局始终坚持“走到哪里,宣传到哪里,服务到哪里”的工作原则,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教育与宣传并举。在虫草采集服务管理中,充分发挥乡镇派出所与乡镇政府、村委会以及驻村工作队的协调联动作用,联合“双联户”户长深入群众家中点对点、面对面开展法制宣讲,用老百姓身边真实的案例提高农牧民群众的法制警惕性、自觉性,用浅显易懂的法制道理,教育广大农牧民群众依法采集虫草,理性解决矛盾纠纷。
为达到法制宣传深入人心的目的,米林县公安局甄选法律素质好、语言表达能力强、精通藏汉双语民警组建的法治宣传队,围绕《虫草管理办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顶风冒雪送法到虫草采挖聚集区,与群众同吃同住,通过拉家常似的交流,与群众打成一片,以真心换真情,教育引导广大农牧民群众,赢得了群众的理解支持。两年来,米林县公安局共开展虫草法制集中宣讲83场次,入户走访宣传437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9000余人。
图为民警背着行囊行进在高山上。 记者 麦正伟 潘璐 摄
强化巡查巡访
海拔再高,高不过群众的利益;路途再远,远不过党员的脚步。对于今年的虫草采挖工作,米林县公安局在认真总结以往虫草采挖季节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深化虫草采集管理长效机制,完善组织机构,把落脚点放在政策性、原则性和全局性工作部署指导,多次召开会议,专门安排部署,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尼玛等领导多次深入虫草采挖区实地督导检查,传导压力、提振士气,按照“警务跟着警情走、警力跟着群众走”的原则,不断调整警力部署,采取“警力下沉、服务下沉”的工作措施,在四个虫草采挖区重要沟口、村庄设置临时交通检查点12处,先后派驻警力9批84人次,及时劝阻和清理外来人员和无证人员进入虫草采挖区,切实做到“打牢工作基础,控牢治安大局”。
与此同时,他们还结合当前开展的“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不定期组织警力联合县虫草办、乡镇和驻村工作队深入到采挖区开展宣传、巡查、摸排、打击工作,对蓄意扰乱虫草采集秩序的草霸、山霸、路霸、村霸及其他不法行为坚决予以依法从严打击,绝不手软。他们依法严厉打击了丹娘乡非法跨乡采挖虫草,处理组织者24人,用实际行动捍卫了法律的尊严,维护着虫草采挖区域的秩序。在今年的虫草采挖服务管理工作中,米林县公安局先后检查车辆9870台次,人员8536人次,组织开展大规模清山行动5次,清理劝返无证人员800余人,成功化解涉草纠纷8起,在全局民辅警的共同努力下,虫草采挖季未发生一起涉草案事件,得到了广大农牧民群众的充分肯定。
强化协作配合
近两年来,米林县公安局党委始终将规范虫草采集管理,加强和谐边界建设、边境管控放在突出位置,在虫草采挖季主动加强与毗邻县的协作配合。今年4月,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尼玛带领公安、司法、虫草办等单位前往相邻的朗县、加查县商讨虫草季节社会治安管理联动机制,并与加查县签订了《虫草季节警务合作联勤机制》,确定工作责任和总目标,着力从虫草卡点联合管理、联合清山巡逻、虫草收购证合作管理、联合宣传教育和禁止事项“五大层面”进行联合管理,形成了“边境巡访巡查得力、信息互动共享、工作协商交流、矛盾调解处理、采管责任统一”的大联动、大协调工作格局,有效减少和预防了各类案事件的发生,确保了采挖季辖区和边界无涉草案事件发生,既增加了边界地区群众收入,又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切实保障虫草采挖和经营活动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米林县公安局还进一步加强与全区虫草采挖大县的交流学习,认真学习借鉴那曲、昌都等市县虫草管理先进经验。8月19日至27日,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尼玛和政府副县长乔直达两名县级领导带领的县政府办、政法委、公安局、虫草办、检察院、森林公安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虫草产区乡镇及相关村庄负责人一行24人先后赴那曲市比如县、巴青县和昌都市丁青县、类乌齐县等4个县8个乡镇学习考察虫草管理工作创新举措和经验方法。通过一周的考察学习,考察团不仅吸取了两市县在虫草管理方面的创新举措和宝贵经验,更是对米林县虫草管理工作的再谋划、再提升、再完善,为确保米林虫草采挖季节社会秩序持续平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中国西藏新闻网 麦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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