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冬虫夏草胶囊服用注意事项

1、湿热证不宜单独使用。湿热证明显者应在有效清利湿热的同时应用,或先清利湿热,再用虫草。湿热证临床表现有口苦,口干,口粘,恶心呕吐,胃脘胀满,食欲不振,舌苔黄腻等。

2、热毒炽盛证禁用。热毒炽盛的临床表现有各种化脓性感染,如痤疮感染,咽部感染,腹膜炎,毒丹等,满面通红,咽红咽干咽痛,口苦口干,唇舌红绛,舌苔黄燥,脉滑数等。对此应以清热凉血解毒为主,可用五味消毒饮合犀角地黄汤加减,常用药物有蒲公英、银花、野菊花、紫花地丁、紫背天葵、牡丹皮、生地黄、水牛角、赤芍等。

3、用量不宜过大。根据《药典》的规定,法定剂量为3~9克,从临床实践来看,以每天3克为好。大致的估计,就是每天3条。用量过大一是费用过高,给病人造成经济负担过重;二是会出现副作用,文献已经有虫草用量过大出现副作用的报道。

4、不宜单独使用。虫草属于滋补药,主要取其辅助治疗作用。单独使用难以取得满意疗效。所以应该在辨证论治的基础上加用虫草,既可增强疗效,又可防止副作用。

5、急性肾炎不宜使用。急性肾炎以实证居多,特别是湿热,是急性肾炎的根本病机。虫草虽然平和,但毕竟以补为主,纯补容易导致不清,使病情加重或缠绵难愈,所以急性肾炎应该禁用虫草,在恢复期更应注意,以免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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