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辣木产业发展指导意见

2016年10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印发广西辣木产业发展指导意见。为引导广西辣木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植规模不断的扩大提供了指导。

下面的图片是当时印发的红头文件。

关于印发广西辣木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辣木(Moringa Oleifera Lam)为辣木科(Moringaceae)辣木属(Moringa Adans.)热带乔木速生树种,原产印度及非洲。近年来,随着人们对辣木研究的不断深入,其营养价值、食用价值、药用价值及工业价值日益受到重视,其中辣木叶于2012 年被我国列为新资源食品。辣木适应性强,产出见效快,综合价值高。广西是辣木适生区之一,有较好的发展条件和空间,一些地方种植规模不断扩大。为引导广西辣木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林业发展的决策部署,以调整树种结构、促进产业发展、助推脱贫攻坚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基地为引领,以产品为核心,以科技为支撑,加强政府引导,强化行业管理,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生态、社会、经济效益相结合,保障辣木产业协调健康发展,为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实现“两个建成”目标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坚持在适宜区域发展,确保高产、高效、安全,对气候不适宜、土壤污染严重区域不盲目发展。

坚持先试后推,科学发展。加强辣木适生性研究,先建立试种示范点,成功后再大面积推广种植,降低产业发展风险。

坚持政府引导,行业自律。政府部门要着眼长远利益,注重打造品牌,引导辣木产业有序发展,避免行业内恶性竞争。

坚持市场带动,适度发展。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产业发展步伐与市场消费容量相适应,一二三产平衡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加快辣木资源培育和利用技术研究步伐,尽快选育出适合我区种植的辣木良种,探索出高产稳产栽培技术,建立一批高产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的辣木生产加工企业。坚持辣木种植与生产加工、市场消费相适应,根据市场需求,确定合适的种植面积。至2020 年,建立起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把辣木产业培育成广西新的重要特色经济林产业,产业地位排名全国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规划适种区域

总结近年来各地辣木试种经验教训,积极探索我区辣木适生区域。重点规划在崇左、百色等左、右江热带河谷地带以及广西北部湾沿海地区种植发展辣木。鼓励北回归线以南其他地区开展引种试种,适时有序开展扩种工作,以便自治区适时编制全区辣木产业发展规划。

(二)加强产业技术研究

由广西林科院等科研院所牵头,鼓励辣木种植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参与,开展辣木良种选育,制定种植技术规程,加快加工利用技术研究,建立完整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体系。注重国内外辣木种植、加工先进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特别是整合力量,对辣木产业发展进程中的技术难题进行重点攻关。

(三)拓宽资金投入渠道

以各级政府资金投入为引导,吸引企业和社会资本投入辣木产业开发。利用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对经济林产业的支持政策,保障辣木产业融资需求。鼓励由地方政府或企业发起,专业基金公司参与,建立辣木产业发展专项基金,整合行业力量,拓宽辣木产业发展资金投入渠道。

(四)完善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林业部门对辣木产业发展的支持和引导,鼓励组建广西辣木产业发展行业组织,对接国家层面行业组织,为经营主体提供相关服务。积极组织科研机构开展技术服务活动,提高辣木产业从业人员管理、技术和技能素质。引导经营主体充分利用辣木基地和规模种植发展生态经济、循环经济以及辣木延伸产品开发,并依托各种电商服务平台,拓宽产品市场交易渠道。

(五)培育发展龙头企业

积极引进或培育龙头企业,带动辣木产业发展。积极探索龙头企业与林农、科研院所共同参与、互利双赢的辣木产业经营机制,走出一条公司牵头、农户参与、依托基地、加工带动、市场调节的可持续发展路子。对龙头企业在辣木种植用地、品牌培育、技术服务、多功能开发利用等方面,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给予指导和帮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府引导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正确看待新树种引种试种工作,既要充分尊重群众的发展意愿,又要引导群众理性发展。要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提供相关服务,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保护群众发展热情。要合理引导规划布局,打通发展环节,避免产业链断裂,导致产业发展失衡。

(二)完善政策扶持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通过整合各种林业资金大力培育辣木规模化种植、多功能开发利用和产品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的完整产业链;组织相关林业科研机构与享受林业补助资金的实施主体签订协议,共同完成辣木引种适应性试验和示范点建设,尽快探索和总结出可复制、可推广的辣木高产栽培模式及病虫害防治技术。

(三)规范市场秩序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辣木从育种、种植、加工到销售整个环节标准和规程的建立,提高和规范市场准入门槛。要发挥相关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严禁随意对辣木产品功能夸大炒作,配合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加大对辣木“三无”产品的打击力度。

(四)加大宣传力度

积极组织辣木产品生产厂家参加区内外农林产品展销活动,把辣木产品作为我区新的特色经济林产品向外推介,努力拓展营销市场,进一步提高人们对辣木食品的认知度。鼓励辣木种植、加工企业实施绿色或有机认证,打造知名品牌,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标签:辣木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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