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辣木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一、《意见》出台背景及政策依据
(一)出台背景
2014年7月,习近平主席在古巴访问期间将辣木种籽作为国礼赠送给古巴领导人卡斯特罗,辣木合作成为中古农业合作的重点内容之一。这一被西方称为“奇迹之树”、“营养之树”的树种随即在我国声名鹊起,随着辣木研究的不断深入,其营养价值、食用价值、药用价值及工业价值日益受到重视,相关省区纷纷行动,推动辣木产业发展。2014年9月,由广西食品安全协会主办的“中国辣木产业高峰论坛”在南宁市举行,与会专家认为,广西拥有独特的自然条件优势,是辣木适生区之一,有较好的发展条件和空间,有望成为中国辣木产业的重要基地。为引导广西辣木产业持续健康发展,防止市场失序,我厅印发了《广西辣木产业发展指导意见》。
(二)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
二、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发展辣木产业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林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调整树种结构、促进产业发展、助推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辣木产业发展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基地为引领,以产品为核心,以科技为支撑,加强政府引导,强化行业管理,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生态、社会、经济效益相结合。
(二)基本原则
发展辣木产业要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要坚持先试后推,科学发展。加强辣木适生性研究,先建立试种示范点,成功后再大面积推广种植,降低产业发展风险;要坚持政府引导,行业自律,着眼长远利益,注重打造品牌,引导辣木产业有序发展,避免行业内恶性竞争;要坚持市场带动,适度发展,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产业发展步伐与市场消费容量相适应,一二三产平衡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重点目标是加快辣木资源培育和利用技术研究,尽快选育出适合我区种植的辣木良种,探索出高产稳产栽培技术,建立一批高产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的辣木生产加工企业。辣木产业的发展规模要根据市场需求,因此对全区种植面积、加工产品数量不做硬性要求。
(四)主要任务
“十三五”期间辣木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一是积极探索我区辣木适生区域。重点规划在崇左、百色等左、右江热带河谷地带以及广西北部湾沿海地区种植发展辣木。鼓励北回归线以南其他地区开展引种试种;二是由广西林科院等科研院所牵头开展辣木良种选育等技术研究;三是以各级政府资金投入为引导,吸引企业和社会资本投入辣木产业开发。四是完善服务体系建设,鼓励组建广西辣木产业发展行业组织,开展技术服务活动等。五是引进或培育龙头企业,探索适合市场要求的辣木产业经营机制。
(五)政策保障
一是要加强政府引导,做好技术指导服务,解决发展困难,保护群众发展热情;二是要完善政策扶持,投入林业扶持资金进行适应性试验和示范点建设;三是要规范市场秩序,加强行业执法;四是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产品展销,提高人们对辣木食品的认知度。
自治区林业厅
201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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