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矿业概况及投资机会分析

伊朗不仅是石油、天然气资源大国,也是世界上矿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素有“世界矿产博物馆”之美誉。目前,伊朗矿业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未来拥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一、伊朗矿产资源储量及分布

据伊朗地质勘探和开发组织披露,目前伊朗已探明各种矿产68种,探明储量370亿吨,占世界总储量的7%,居世界第15位,同时拥有潜在矿产储量超过570亿吨。在目前已探明矿产中,锌矿石储量2.3亿吨,居世界第一位;铜矿石储量26亿吨,约占世界总储量4%,居世界第三位;铁矿石47亿吨,居世界第十位。其他已探明主要矿产品有:煤炭(20亿吨)、铬(1500万吨)、锰(360万吨)钛(2.5亿吨)、铀(5000吨)、石膏(17亿吨)、石灰石(72亿吨)、装饰石材(30亿吨)、建筑石材(38亿吨)、明矾石(10亿吨)、磷酸盐1650万吨、长石(100万吨)、硅(200万吨)、石棉(7000万吨)和珍珠岩(1750万吨)等。其中,铜、锌和铬铁矿均为极具开采价值的富矿,品位分别高达8%、12%和45%。除此之外,伊朗还有一定的黄金、钴、鍶、钼、硼、高岭土、斑脱土、氟、白云石、云母、硅藻土和重晶石等矿物储藏。

伊朗矿藏广泛分布在全国各地,从北部的东阿塞拜疆省到南部的霍尔姆兹海峡都有矿藏储备。其中,矿产资源比较丰富集中的省份主要有伊斯法罕、湖泽斯坦、克尔曼、亚兹德、呼拉桑、哈马丹、赞詹和东阿塞拜疆等。

二、伊朗矿业发展基本情况

虽然伊朗丰富的矿藏早在2500多年前就已被古波斯人所认识,但是发展大规模的现代化采矿和加工业却是从20世纪末伊朗“三五”计划时期才开始的。

(一)政府加强矿业统一管理,逐步对外开放和私有化

1979年伊朗伊斯兰革命胜利后,伊朗新宪法第43和44条规定,矿山资源归国家所有,禁止政府将矿山资源转让给外国公司,同时禁止政府对包括矿业在内的国家主要工业实行私有化。两伊战争结束后,随着国内上下对发展私营经济和吸引外国投资的重要性达成广泛共识,伊朗通过宪法修正案,开始推广私有化改革和吸引外资。1998年颁布实施新的《采矿法案》后,伊朗政府在德黑兰举办首届国际采矿大会(IMIF99),向国内外投资者介绍其矿产状况并吸引外国投资。随后,伊朗前矿业部、金属部和工业部合并为现在 的“工业和矿业部”(简称“工矿部”)。该部的职责是代表政府对国有矿山行使所有权并管理全国的采矿活动,通过增加矿产开采、发展工业和增加出口使伊朗矿业在其经济国际化进程中发挥主导作用,最终实现持续增加国内就业和外汇收入的目标。

此后,伊朗矿业领域陆续开始一系列私有化改革,并加强了与一些国际大型矿业企业的联系。目前,伊朗国内的大型矿山主要为国有,其余中小型矿山转为私有。比较重要的国有大型矿山包括古哈尔•赞密(Gohar Zamin)、戈尔•格哈尔(Gole Gohar)、查多尔•马鲁(Chador Maloom)、三甘•马尔卡兹(Sanghan Markazi)“四大国有铁矿”,松贡、萨尔切什梅和梅杜克等几个大型露天铜矿,安古朗锌矿,佳疆姆(Jajrom)铝矿等。(二)规模化生产起步较晚,产量及出口增长迅速

伊朗国内2004年投入开采的矿场数量仅有3692个,当年开采各类矿石1.5亿吨。到2010年底,投入开采的矿场已达5700多处,注册经营的各类矿产企业约2.1万家,全年开采各类矿石2.9亿吨。目前,矿产品已成为伊朗出口商品结构中最重要的非石油商品之一。据伊朗工矿部统计,“四五”(2005年3月-2010年3月)计划期间,伊朗工矿产品出口从165亿美元增长到640亿美元,增长幅度为286%。伊历1389年(2010年3月-2011年3月),伊朗工矿产品出口额达到220亿美元(其中,矿类产品约占一半),比2009年增长20%。欧盟、南美、中国、印度、阿联酋、伊拉克及阿富汗等地区和国家成为伊朗矿产品的主要出口市场。最近,伊朗矿业发展与革新组织主席Samiinejad表示,“五五”计划完成时,伊朗矿产品年产量有望达到5亿吨,比目前的2.9亿吨增长70%。

近年来,铁矿、铜矿、铅锌矿等金属矿是伊朗开采的重点。据美国地质局报告,2010年全球共开采铁矿石约24亿吨,其中伊朗铁矿石开采量就达到3300万吨,排名全球第八。此外,伊朗工矿部制定了一个“五五”期间将铜矿石年产量从2009年的21万吨提升到44万吨的计划,争取在短期内使伊朗铜矿产量排名进入全球前十位。(三)基础设施陈旧落后,发展面临资金技术瓶颈

据伊朗议会工业研究所2009年发布的一项矿业报告分析,“低产量、低效率、低附加值”是伊朗矿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目前伊朗大多矿场还没有配备先进的采矿设备,机械化的选矿和传送装置,特别是一些中小型的私营矿场主要还是依靠人力开采作业。上述报告分析伊朗丰富的矿藏储量占世界储量7%,但每年矿产品实际产量仅占世界总产量的不足2%,反映出伊朗矿业生产效率低下是显而易见的。另外,伊朗每年出口的矿产品中初级矿产品占到多数。当前,伊朗政府和卖家已清醒认识到大量出口低附加值的原矿产品严重影响了伊朗矿业的利润率,所以开始越来越重视采矿后的加工处理。

要勘探开发更多的矿石,延长生产加工链,提高矿业生产效率需要有充分的资金和技术投入保障。在国内经济增长缓慢和政府财力有限的条件下,伊朗政府首先要保障对油气经济支柱产业的投入,故对矿业领域投入就显得捉襟见肘。2010年伊朗工矿商会会长YHEIYA表示,过去50年来,政府每年投入矿产勘探的预算不足5亿美元。他呼吁政府对矿产勘探的投资应增加到每年至少20亿美元。吸引外资方面,早在1999年德黑兰国际采矿大会上,伊朗当局提供的待开发矿产项目投资总额就超过了100亿美元,而实际上伊朗2010年全年吸引外资总额才够30亿美元,其中投入到矿业领域的不足三分之一。目前,在国际对伊经济制裁和伊朗国内外资运营环境未有根本好转的情况下,伊朗矿业领域想要吸引更多外资和先进技术仍是任重而道远。

三、伊朗政府在矿业领域利用外资的政策导向

总体上,伊朗政府目前鼓励和支持外资进入伊朗矿业的勘探、开采、加工、冶炼等上下游产业链各经营领域。

在上游勘探领域,由于资金投入大、风险高,伊朗工矿部鼓励私人和外国资本进行矿源勘探,同时,也加大了对伊国有矿业公司勘探矿源给予配套资金的支持力度。2010年,伊朗工矿部将矿源勘探预算增加了一倍,以加快勘探进度。根据《伊朗采矿法案》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伊朗工矿部向申请矿产勘探的合格外资企业发放勘探许可证。勘探发现矿源并经检查确认后,工矿部向勘探许可证持有人颁发标明矿源详细情况的“发现证书”。发现证书持有人具有法定的优先采矿权,并可在发证一年后将证书转让给第三人。若勘探没有发现矿源,勘探许可证持有人也无法获得任何赔偿或补偿。在采矿领域,外资仅允许以与伊朗企业合资的形式进入,且外资占股比例不允许超过49%。实践中,大型矿山开采多采取“回购合同(Buy-Back)”的方式,以产出的矿石分批优先折抵外商投资及利润。在下游加工、冶炼、运输、销售领域,外资可以独资或合资、合作的方式进入。出口环节,须取得由伊朗工矿部统一颁发的矿产品出口许可证。目前,伊朗工矿部、海关、商检等多部门对原矿出口采取了一些限制措施,鼓励外资在伊境内开展矿产加工和冶炼,以提高产品附加值并带动国内就业。近年来,伊朗政府还积极拓展与外国政府在矿业领域的合作,通过政府间协议吸收引进伊朗矿业发展所需的资金、技术、设备和人才。目前,伊朗已经与世界上30多个国家开展了矿业领域的合作。其中,中国是伊朗矿业领域的重要合作伙伴。2011年5月,伊朗工矿部代表团在北京与中国相关行业政府主管部门签订了6项重要合作协议,双方议定将在地质勘探、矿业开发规划等领域进行更紧密合作。

四、伊朗矿业投资机会分析

目前,伊朗已开采的矿产数量占已探明储量的不足两成。伊朗工矿部下属的矿产开发与革新组织负责人透露,“五五”(2010年3月-2015年3月)计划期间,伊朗将有110个矿业项目上马,总投资约276亿美元。这些项目包括引进先进技术、设备以及建设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等。据伊朗国内现有的投资能力分析,上述项目一半以上投资需要依靠引进外资来解决。这些项目除了带来在伊矿产资源开发的投资机遇以外,还将带动成套机械设备出口、设备维修与服务、专业技术培训等相关贸易机会。此外,伊朗工矿部定期在其网站上发布更新一些推介的矿产投资项目(详见附件)。伊朗相关机构通过举办国际矿业与石材展、投资贸易洽谈会、境外投资机会说明会等形式,推介伊朗矿产品和投资机会。

未来,随着伊朗外部国际形势的好转和国内营商环境的改善,伊朗矿产宝库必将进一步向世人展现其独特的魅力。 

(撰写: 马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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